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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漏水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发布日期:2024-03-05 浏览次数:

  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较为常见,此类邻里纠纷看似事小,可一旦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近日,双桥河镇小营盘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妥善化解邻里矛盾。

  张某和王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最近,王某发现自家的厨房天花板多处漏水,并对燃气灶、橱柜、瓷砖等物品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已影响到了王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于是,王某找到楼上邻居张某协商处理该事,但二人在沟通中发生口角,矛盾激化,导致房屋漏水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为了及时解决纠纷,消除潜在隐患,人民调解员来到张某及王某家中查看漏水的具体情况后,立即着手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提出换位思考,双方当事人互为邻里,于情于理都应当积极妥善处理。人民调解员一边劝说张某,表示确因自家跑水影响了王某的生活,应该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一边劝导王某,如果一直僵持不下,不仅不利于及时处理漏水,反而会加剧矛盾,现在让家人生活回归正常是当务之急。同时,人民调解员又向二人讲解法律规定,明确责任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以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人民调解员明确指出,因张某房屋问题导致漏水影响王某房屋的正常使用,张某有责任防止自家房屋继续漏水,并进行赔偿。最后经过人民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逐渐打开二人的“心结”,同时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自愿向王某补偿因其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8000元,而王某表示收到钱款后不再就此事向对方主张权利。

  漏水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多发,是人民调解常见案件类型。本案中,人民调解员深入了解情况,耐心梳理案情,明晰矛盾冲突点,厘清双方责任,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津南区司法局双桥河司法所将持续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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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漏水引纠纷人民调解巧化解